仁怀市二合中学
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
(试 行)
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,激励教师力行师德规范,提高职业道德水平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》、《教师资格条例》、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、《仁怀市师德师风建设考核办法》,结合我校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
实施教师职业道德考核,以党的十七大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为重点,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目标,建立健全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制度,完善教师职业行为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,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师德建设水平,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、素质优良的教师队伍。
实施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,要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,依靠教师、服务教师,鼓励教师自省、自重、自律、自强。要广泛听取教师、学生及家长的意见,严格考核程序,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。要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,奖优罚劣,引导教师践行师德规范,不断提高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。
二、考核对象
我校在职教师
三、考核内容
(一)爱国守法(15分)
1.热爱祖国,热爱人民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拥护社会主义;
2.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,在思想上、言行上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保持一致;
3.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,争做知法守法楷模;
4.依法履行教师职责,不得以任何理由、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,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、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,损害学生利益。
扣分办法:
a、有违国家统一、人民团结言论行为的师德考核不合格。
b、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,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、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,损害学生利益的每次扣5分。
c、有违法违规行为的,依照法律法规给予相关处罚,师德考核不合格。
d、政治业务学习未按要求完成的一次扣0.2分。
(二)爱岗敬业(20分)
5.忠于人民教育事业,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,热爱教育,热爱学校,热爱学生;
6.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勤奋工作,敬业乐业,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,不在工作时间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;
7.认真执行教学计划,自觉遵守教学规范,认真备课上课,认真批改作业,认真辅导学生;
8.服从学校工作安排,积极承担班主任等教育教学工作任务。
扣分办法:
a、违背自身选择和师德承诺行为的扣5分。
b、政治学习、升旗、集队、集会活动未到者0.5分/次;事假0.2分/次;会假0.1分/次。
c、在学校办公时间上网聊天,看电影、打游戏、炒股等于与教学无关的事扣0.3分/次。
d、不服从工作安排,对待本职工作敷衍塞责、应付了事者经查实1-4分/次。
e、教学工作未达要求者扣2-5分(根据教务处检查汇总依据为准);
f、不按时上下课而造成教学秩序混乱的3分/次;
g、未按时上交相关材料者扣0.1分/次。
(三)关爱学生(20分)
9.关心爱护全体学生,尊重学生人格,平等、公正对待学生,对学生严慈相济,建立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;
10.关心学生安全和身心健康,维护学生正当权益,危急时刻挺身而出保护学生安全;
11.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,不讽刺、挖苦、歧视学生,不放弃每一个学生,主动帮助和辅导学习有困难、品行有缺陷的学生;
12.人人参与家访,生生都要访到,主动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和沟通,及时反馈学生在校情况,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,促进家校互动育人。
扣分办法:
a、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,经查实师德考核不合格。
b、教育过程中方法不当者,造成学生流失现象者,经查实每人次5分
c、“五生”帮扶工作未完成,无记录等每次扣0.1分。
d、家访次数未按要求完成的扣2分/次。
e、对学生安全教育落实不到位造成后果的,师德考核不合格。
(四)教书育人(15分)
13.全面实施素质教育,坚持因材施教,激发和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,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;
14.坚持育人为本,德育为先,将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工作中,培养学生良好品行,塑造学生健全人格;
15.遵循教育教学规律,改进教育教学方法,精心组织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活动,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,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;
16.综合评价学生素质,客观评定学生操行,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。
扣分办法:
a、经调查,问卷满意度在60%以下者扣0.5分。
b、不以人为本,片面教育造成伤害者师德考核不合格。
c、无备课、课堂教学混乱、不作为者每次扣2分。
d、期末考试平均分在20分以下者,扣5分。
(五)为人师表(15分)
17.坚守高尚情操,知荣明耻,淡泊名利,诚实守信,谦虚谨慎,自尊自爱,模范遵守社会公德,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;
18.文明执教,举止端庄,衣着得体,语言规范,不在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;
19.作风正派,严于律己,廉洁从教,自觉抵制有偿家教,不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,不收受学生和家长财物;
20.关心集体,顾全大局,团结协作,尊重同事,平等对待学生家长,维护学校和集体荣誉。
扣分办法:
a、违反社会公德,参与赌博、品行不正,有败坏教师人格者,经查实师德考核不合格。
b、教师家属因教师工作原因,损害学校利益或影响学校工作情形者扣1-2分/次。
c、不顾全大局,不维护集体利益,在学生、家长、同事之间散播不良言论者,每次扣5分;
d、以教谋私,进行有偿家教、辅导或变相向学生、家长收取费用者,师德考核不合格。
(六)终身学习(15分)
21.崇尚科学精神,树立终身学习理念,坚持求真务实和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和学术精神,恪守学术道德,发扬优良学风;
22.热爱学习、善于学习,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,努力学习新知识、新技术,拓宽知识视野,更新知识结构,不断提高自身思想素质和学识魅力;
23.潜心钻研业务,全面掌握专业知识,扎实教育教学基本功,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;
24.勇于探索创新,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,努力实践教育教学改革,提高适应素质教育的可持续发展能力。
扣分办法:
a、搞封建迷信、传播低级庸俗文化和思想,参加不利于社会发展的各种组织或团体者,师德考核不合格。
b、不服从安排,不主动参加各种培训或在培训中有舞弊情形者,每次扣2分
c、不积极参加继续教育,不按时完成相关学时任务者,每次扣0.5分
d、不按照学校和上级部门要求参加教学、教研活动的或在活动中有敷衍行为的,经查实扣1分/次。
(七)加分项
a、在维护学校集体利益、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行为的,经考核小组认定后予以加3-5分/次。
b、在遇突发事件时,能挺身而出,见义勇为情形的,经考核小组认定后予以加5-10分/次。
C、为学校发展提出建设性可行性方案并取得效果的,经考核小组认定后予以加3-5分/次。
四、考核程序和方法
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与绩效考核结合进行。
(一)成立考核小组
考核小组负责本校师德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。考核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、相关科室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组成,其中教师代表由民主推选产生。由学校工会负责日常工作开展。
在常规情形下,由工会会同行政、值周人员1-2人进行不定期检查,加强师德督导工作。
(二)组织评议
学校考核小组组织学生、家长、教师开展师德评议。评议等次结论作为推评考核的参考依据。
学生(家长)评议:以班级为单位,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。班主任在本班评议,任课教师由考核小组抽取所任教班级进行评议。
教师评议:以学科组为单位,组织教师对照师德考核内容要求进行自评互评。
(三)综合评定
学校考核小组根据学生(家长)评议和教师评议情况,结合教师平时的师德表现,对每个教师作出客观评价,并提出考核等次意见。
(四)确定等次
考核拟定等次在本校范围内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教师师德考核等次,并在校内以适当方式公布。学校考核小组应向每一位被考核教师反馈考核评价意见,考核结果存入教师个人档案。
教师对师德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的,可以向学校考核小组申请复核,复核后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主管部门申诉。
五、考核等次
(一)考核结果分为优秀、合格、不合格三个等次。
(二)凡违反《教育法》、《义务教育法》、《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》、“十不准”、“八不准”、“六禁止”等法律法规的,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且师德考核不合格。
六、考核结果的使用
(一)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中“职业道德”部分的评价结果,按教师绩效考核的权重计入教师绩效考核结果。
(二)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认定、职务评审、岗位聘任、绩效工资发放、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。
(三)对师德考核优秀者,在职务评审、岗位聘任、表彰奖励时,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。
(四)师德考核不合格的,绩效考核应定为不合格;师德考核不合格者,当年不得晋升职务、岗位等级,不得评先评优,按有关规定扣发绩效工资。教师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、造成恶劣影响的,报上级主管部门给予相应处分。
二0一0年六月二十二日